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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1.楼宇工程品质瑕疵仍在销售环节中流通;2.同一房屋进行多重买卖交易;3.开发者提供的精装修住宅存在技术性瑕疵,或者与示范单位展示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异;4.开发者未能如约履行产权变更手续;5.开发者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向业主移交物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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