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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借助信息网络进行恶意抹黑、诋毁他人行为,且同一诽谤性质的虚假言论得以在实际情况下被点击、浏览超过五千人次以上,或被转发超过五百次以上者,则应视为情节严重,符合该法规定的“诽谤罪”罪名成立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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