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提起关于财富损失的诉讼时,诉讼请求的损失或价值旨在按照下列比例分阶段进行累计缴纳: 1.若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每份申请需缴纳50元人民币; 2.若超过1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1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 3.若超过10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2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纳; 4.若超过20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5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 5.若超过50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1,0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 6.若超过1,00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2,0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0.9%的比例进行缴纳; 7.若超过2,00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5,0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0.8%的比例进行缴纳; 8.若超过5,00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10,0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0.7%的比例进行缴纳; 9.若超过10,000,000元人民币但未达到20,0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0.6%的比例进行缴纳; 10.若超过20,000,000元人民币,则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